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 页      检察要闻      信息公开      检察风采      检察文化      视觉检察
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京蒙协作丨夯实一基础 抓好三重点全力推进京蒙检察协作高质效开展
时间:2025-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京蒙检察协作工作开展以来,集宁区检察院按照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安排部署,不断加强与密云区检察院沟通联动,全力夯实制度基础,重点抓好基层党建、检察业务、队伍建设三方面工作,更快转变司法理念,更好融入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趋势。







全力夯实高效协作制度基础


两院积极探索“理念互通、人才互动、业务互促、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一是建立结对共建机制。共同研究起草《密云区检察院 集宁区检察院结对共建工作协议》,有效打通两地生态环境长效保护、人才培养互通互动、检察文化互动交流等领域的交流通道,进一步提高了区域内人才工作的融合度和紧密度。二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两院政治部牵头,通过“院—部门—办案组”三个层面,建立常沟通、常见面的共建机制,定期组织检察人员开展考察互访、签署合作协议、召开联席会议等活动。共开展考察互访2次,召开座谈会2次。三是建立文化联动机制。密云区和集宁区都具有光荣的革命历史,留下了许多红色的遗址遗迹。两院以红色文化背景为切入点,依托密云区的古北口长城抗战纪念馆和集宁区的集宁战役纪念馆,建立文化互动交流机制,实现检察文化的软结合,推动检察文化建设协同健康发展。


重点抓好基层党建互鉴共研工作


两院坚持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原则互鉴共研,基层党建实现新进展。密云区检察院选树的“以党建引领生态检察践行守护使命 用‘五双’促进‘三色’融合打造特色品牌”案例,获评首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集宁区检察院找准这一基层党建互鉴共研的着力点,及时选派2名党务工作者到密云区检察院学习交流。通过学习,深刻领悟到深化基层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必须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全面深入开展工作,既要见物更要见人,既要有形更要有神,既要用心更要用情。二是要找准党建业务融合的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无形的团队精神、奋斗意志,转变为有形的党建成效,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最优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最大化。集宁区检察院将密云区检察院的先进理念运用到本院基层党建工作中,创新打造“三融三强”机制。制定了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18条措施,引导各部门建立党建业务“一体两清单”。成立“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党员志愿服务队,设置“集检护苗”党员示范岗,累计开展志愿服务10余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重点抓好检察业务协助共享工作


两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协作共享,检察业务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加强办案信息共享。两院在协作交流过程中,依法共享相关案件信息,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密云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和罚金,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计76万余元。集宁区检察院在共享并学习借鉴这一案例的基础上,成功办理了乌兰察布市首例用林业碳汇产品折抵生态损害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二是深化数据模型共建。两院在协作交流过程中,通过积极共建办案数据模型,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协作的契合度。密云区检察院建立的打击骗保链条监督模型,对于打击骗保犯罪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工作有着积极的助推作用。集宁区检察院结合本地检察工作实际,与密云区院合作共建该数据模型,进一步提升了数据模型的严密性和可用性,也为两院今后合作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便利。


重点抓好队伍建设交流互动工作


两院高度关注检察队伍素能提升新要求开展交流互动,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坚持育才联动。组织政治部、公益诉讼、民事检察负责人就各自领域的人才需求进行交流对接,共对接需求13项,分批次选派检察业务骨干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交流学习3人,培训时长100余天,为实现两地人才合作共赢打造了良好开局。二是做好经验交流。集宁区检察院党组考察密云区检察院工作结束后,及时召开全院大会详细介绍了密云区检察院生态检察守护密云水库“一体两翼多方”密云样本的工作思路,并结合专题片、案例分享、监督模型建用等方式,就“五双”党建、生态检察和数字检察等先进工作经验进行了学习。选派的学习交流干部到密云区检察院业务工作一线锻炼学习后,集宁区检察院党组及时召开学习锻炼收获交流会,派出人员结合自身经历,谈见闻、谈感悟、谈收获,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个人工作思考。

山海不为远,心合志更坚。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京蒙检察协作工作,为集宁区检察院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检察院检察工作经验,高质量推进本地区检察工作创造了难得的机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下一步,集宁区检察院将继续统筹双方优势和实际需求,加强部门间、各业务条线间交流协作,以更高质效协作推动地区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3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 考试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的公示
·关于对2023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 考试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的公示
·关于对2023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考试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的公示
·关于对2023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 考试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的公示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采购业务公告
法律法规
  专题专栏
公益诉讼
扫黑除恶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