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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区开展“两法”宣讲活动“标兵单位”
时间:2025-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年3月27日至28日,内蒙古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委员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工作总结暨交流培训会,对2022年以来自治区各级关工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妇联、团委、民盟及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两法”宣讲工作进行总结、经验交流及培训,同时对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授牌和表彰,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区开展“两法”宣讲活动“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助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署,通过机制建设、专业办案、综合保护一体推进,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全面提升。


一、专业化建设:构建"晨曦"未检品牌矩阵

乌兰察布市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品牌,以南宋《食举歌》"晨羲载曜,万物咸覩"为文化渊源,确立"法治守护·向阳而生"的核心理念,构建起"惩治犯罪+司法保护+犯罪预防+社会治理"工作格局。晨曦品牌标识融入日出、幼苗、双手等视觉元素,旨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用真心和付出感化挽救迷途的少年,彰显"以法治阳光照亮成长之路"的司法保护宗旨。

二、创新性实践:打造全链条保护体系

依法从宽与有效惩戒相结合,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秉持审慎的办案理念,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建立社会调查、心理评估、分类帮教三维处遇体系,帮教成功率提升至90%以上。建立性侵案件提前介入、证据标准指引等多项机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0%以上。落实强制报告案件倒查制度,推动医疗机构、教育机构落实强制报告义务。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开辟“走出去”+“引进来”双向的线下宣讲。成立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未检讲师团,发挥未检讲师跨片区跨校园宣讲带动作用,推进“菜单式”普法,打造“约课式”进校园,纵深推进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打造“上高度”+“接地气”融合的线上宣传,建立线上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打造"晨曦云课堂"线上平台,引入未成年人喜欢的流行时尚元素和发生在校园的真实案例,结合动漫、沙画、说唱、MV等新兴且有趣的方式将法律宣传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多次被《检察日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转载。2024年集宁区院说唱视频《向校园欺凌说不》荣获全区检察机关新媒体大赛优秀原创视频奖。

积极助力家庭监管归位,结合个案实际对监护人提出针对性要求,并在后续联合相关机构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开展持续跟进指导。联合教育部门、学校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预警机制,联合教育部门建立开展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等专项行动。推进对于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摸底排查,逐步建立重点未成年人档案库,加强对留守儿童、辍学儿童的关注预警。重点对学校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以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督查工作,全面掌握学校预防校园欺凌、校园安全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推动全市中小学建立反欺凌工作机制,联合妇联发布反校园欺凌倡议书,向全市公布反欺凌线索举报电话,获得了良好的校园欺凌治理效果。

三、社会化治理:延伸司法保护维度 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破晓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酒吧、KTV、旅馆、宾馆、酒店等开展拉网式整治活动,整治经营资质许可与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娱乐场所违规容留未成年人等问题。推进专项检查。对发生在旅馆民宿等涉未刑事案件开展“一案双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严格倒查涉案经营者和相关人员主体责任,并开展“一号检察建议”及强制报告制度宣传,督促旅馆酒店落实入住“五必须”规定刚性落地。建立住宿业"五必须"落实核查机制,推动公安部门行政处罚违规经营者。

聚焦困境未成年人,构建多元化救助体系,除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外,积极协调教育、卫健、民政、司法等行政部门,在复学就业、身体康复、经济帮扶、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等领域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多元化综合救助,联合民政部门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排查工作,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推动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为未成年被害人协调落实就学安置、医疗救助等帮扶措施,助力其早日走出困境,回归正常生活。

此次荣获“两法宣讲标兵单位”称号,既是对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未来持续深化法治教育的激励。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司法温度融化青春困惑,用法治力量驱散成长阴霾,站在守护“草原云谷”未来的新起点,推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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