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 页      检察要闻      信息公开      检察风采      检察文化      视觉检察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北疆蒙芽·晨曦未检|【暑你一夏 安全出行 】检小妮邀请交警叔叔聊聊安全那些事
时间:2025-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暑假即将来临,同学们的暑假生活也将开启,但是交通安全可不能“放假”,今天的检小妮微课堂带大家一起聊聊交通安全那些事。

交通安全无小事,行车规范要牢记。下面就都是满满的法律干货了,大家快拿出小本本记好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第五十五条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另外,够龄的学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 各行其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靠道路右侧行驶,不与机动车抢行。

● 驾乘人员均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搭载。

● 遵守交通规则,根据交通信号灯通行,不闯红灯。

● 禁止非法改装车辆,禁止在道路上飙车、炸街。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3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 考试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的公示
·关于对2023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 考试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的公示
·关于对2023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 考试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的公示
·关于对2023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考试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的公示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采购业务公告
法律法规
  专题专栏
公益诉讼
扫黑除恶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