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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蒙芽·晨曦未检丨督促监护 帮助迷途未成年人重回正轨
时间:2025-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莉莉(化名)和小皓(化名)是察右前旗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当事人,案发时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莉莉和小皓未满16周岁,经常居住地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跨地区连续多日在本地作案,但二人的监护人一直未发觉,对孩子的行踪不掌握,可能存在监护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随后察右前旗检察院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两名未成年人进行了社会调查,结合案件情况及社会调查结果,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决定向莉莉和小皓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案发后莉莉和小皓回到了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察右前旗检察院的未检工作人员分别去到莉莉和小皓家中,向二人的监护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并进行了回访访谈,了解二人近期的学习生活、日常表现等情况,与家长共同交流如何更好的教育未成年人,针对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的误区和难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访谈结束后小皓的母亲对未检工作人员说“之前我们在孩子的教育方式上确实有很多问题,习惯用批评甚至是暴力的方式管教孩子,但总是适得其反,孩子越来越叛逆,我们也越来越担心,今后我们也要改变教育方式,更多的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通过有效的沟通交流来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后续未检工作人员在持续与莉莉和小皓的监护人联系中了解到,目前莉莉正在家中准备中考希望继续学业,小皓则被父母送到职业学校学习专业技术,两个孩子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努力走出此次事件的消极影响,积极的面对未来。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既关系其个人的前途命运,同时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远发展。家长是教育和监管孩子的“第一责任人”,每位家长都应当依法履行好监护责任,带领和帮助孩子走向灿烂的明天,对于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予以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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