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安全意识,2月5日,商都县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问题专项检查行动。
在检查过程中,检察人员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相关安全要求,重点对经营商户是否持有经营许可证、店内有无安全警示标识、消防器械配备是否完好、烟花爆竹的安全质量合格证、进货渠道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与商户进行沟通,各商户也表示将会及时整改。同时,进行了安全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坚决杜绝销售假冒伪劣、过期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
下一步,商都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筑牢商都县安全生产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