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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政治引领,转变司法理念,
当好企业“引航者”
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双保护”,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执法管理。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进行“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落实生效。同时办案人员深入涉案企业开展释法说理、法律宣传,帮助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实现双赢的办案效果。
强化制度保障,能动履职,
当好企业的“支持者”
集宁区检察院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由检察长亲自抓,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成立了领导工作小组,制定《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作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集宁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共同协商,制定了《关于建立集宁区人民检察院和区工商联联系沟通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涉企信息互通共享等常态化机制,双方将充分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检察院与工商联沟通协作优势,共同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细化工作措施,突出服务效能,
当好企业“护航者”
畅通渠道,高效服务。开设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流转、一次性告知、减少程序梗阻,缩短流转时间,涉企案件进入“快车道”。线上积极扩宽法律服务渠道,充分利用12309检察热线作用,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健康规范的发展环境。
上门服务,问企所需。延伸检察服务触角,积极开展“检察官+企业”一对一联系机制,零距离对接企业法律需求,开展“菜单式”法律宣讲14次,解答企业及员工法律问题60余条。对接落户的重大产业项目,面对面倾听企业心声,了解司法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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