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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4-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自治区院和市院关于数字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数字检察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数字检察工作,认真部署2024年全市数字检察工作。4月17日乌兰察布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市院党组成员、数字办主任王晓龙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两级院分管数字检察工作的院领导、业务部门、案件管理部门、检察技术信息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基层检察院。



会议总结了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发展规划,明确今年要重点做好研发新模型,应用旧模型的的工作任务,为今后更好开展数字检察工作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

王晓龙副检察长对前期全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对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就下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自治区院和市院数字检察工作部署,常态化推进全市数字检察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应勇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针对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提出的重要指示及要求,对标最高检和自治区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目标任务,在思想上加大重视力度,进一步提升对数字检察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树立数字检察理念,从案件办理中善于发现和总结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特别是社会治理问题,把大数据与检察办案有机结合起来,在日常办案中提高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大数据运用分析能力,推动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的整体质效。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要始终落实“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业务部门落实好数字检察主导责任,善于从梳理业务需求入手,深度参与数字检察建设全过程,切实承担起法律监督模型的需求挖掘、数据获取、研发创建和应用推广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注重数字检察与综合履职相结合,始终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主动加强与政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整合获取内外数据,打破“信息孤岛”、打通“数据壁垒”,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让数字检察更加全面、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促进解决社会治理领域的顽瘴痼疾,在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动作用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多部门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是坚持建用并重,进一步强化实战实效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促进诉源治理,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有效的途径。要充分用好已建成的监督模型,用足用好内部数据,拓展和合理使用外部数据,力争发现有效线索,办出优质案件。要加强自建模型和自治区检察院推广的优秀模型的孵化应用,改良适配,确保取得监督成效。通过模型应用推广生成类案监督线索转化立案的,要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中体现。在日常办案中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要注重结合调查研究,重点关注建模中反映出的监督“堵点”和社会治理漏洞,研究对策建议。要聚焦侦查活动监督、虚假诉讼防范治理等重点领域,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重点专项活动,加强数字检察应用与检察业务的衔接融合,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监督的认知度、认同感。要立足法律监督工作实践,将成熟模型应用融入到各项检察业务中,注重案前赛选、案中培养、案后提炼,挖掘案件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做好精品案例的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数字检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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