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三不再”后全市检察办案质效呈现哪些新特点?如何抓实“三个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5月15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分析研判全市检察办案质效。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文秀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工作情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围绕本条线业务运行态势深入分析研判,分管院领导就分管工作进行了点评。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报告显示,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基本价值追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严格依法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回归到高质效办案本源,办案质效稳中有进。
郭文秀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全市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报告及各业务部门汇报后表示:一要把握形势任务,找准问题根源。最高检党组反复强调,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不是不要数据,更不是不抓管理,而是要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对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进而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各业务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最高检、自治区院的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报告。二要紧盯重点关键,做好分析研判。今年开始,全市两级院、各业务部门都要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检察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作为抓管理、促业务、提质效的重要任务,市院既要抓本级、也要抓下级,要深入研究业务数据反映的司法工作、检察办案等方面关键问题,进而有针对性的优化业务决策、加强业务指导、提出改进措施,做到抓业务心中有数、促工作手中有招,真正推动高质效办案。三要强化“三个管理”,提升办案质效。最高检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对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各业务部门与案管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力争通过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逐步做到“每案必检”,推动建立健全全覆盖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纠正影响办案质效的问题,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