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切实提升公诉人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夯实刑事检察官出庭履职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安排,7月23日,最高检第一评议组组长、江苏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俞昕水带领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霍冰华、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全国十佳公诉人高彦锋、湖南省宁乡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全国优秀公诉人陈娟赴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文秀参加相关活动。
卓资县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面客观地举证、质证,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完成受贿犯罪?被告人究竟是构成行贿罪还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面对被告人的辩解和法庭出现的种种突发情况,公诉人从容应对,精准把控庭审节奏,巧妙使用讯问技巧,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层层递进,揭开案件真相。为了直观的展示涉案财产的流向情况,明晰被告人的犯罪数额,公诉人以多媒体分组示证,以思维导图的方式直观地呈现,使得庭审效果达到预期。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充分论证。2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指控效果突出,公诉人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犯罪情节等充分发表公诉意见。
庭审评议中,评议组对公诉人出庭履职表现予以肯定,认为公诉团队在举证环节逻辑清晰、法庭辩论阶段答辩到位,庭审过程整体平稳有序。同时,从庭前准备工作、法律文书撰写、举证质证策略、讯问技巧运用、庭审节奏把控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俞昕水组长指出,从庭审过程中能够看出公诉人的前期准备较为充分,但面对突发情况应对能力不足,要着力提高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的能力,坚持争议核心聚焦原则,将指控意识全面贯彻到出庭公诉的每一个环节中,同时要充分发挥庭前会议作用,有效预判和化解争议焦点,保障庭审活动顺畅高效进行。
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办理过程、庭前准备、庭审表现进行自我检视,认为此次庭审暴露出未能精准、全面地回应辩护人的观点等问题,并表示会继续努力改进提升,认真对待每一次庭审。
出庭公诉不仅是法律程序的履行,更是正义价值的传递。下一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为契机,及时复盘总结,补齐短板弱项,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融入公诉工作全过程,推动新时代检察出庭公诉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更优履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自治区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吕永华、第二检察部主任赵明峰、三级高级检察官王美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忠、检委会专职委员丰素英及受邀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共同观摩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