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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5-1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2025年10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王宏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文秀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六巡察组全体人员、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出席会议,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王宏强调,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被巡察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同题共答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巡察工作任务。

郭文秀表示,市委对市检察院开展巡察,体现了市委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检察队伍的严管厚爱,为我们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提供了重要契机。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上来。坚持主动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坚持立行立改,以最坚决的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实效。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电话:16647479906;电子信箱:16647479906@163.com;巡察组接访地点:市检察院办公楼一楼;同时,在集宁区中心广场巡视巡察宣传栏、乌兰察布广场巡视巡察宣传栏、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大楼一楼设置意见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12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文字】市院政治部宣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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