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协作态度要端正。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管辖权虽然在铁检,但侵害的“法益”在地方。毁林毁草行为破坏的是当地的林地草地,损害的是当地的生态环境,侵蚀的是当地的发展利益,所以地方检察机关决不能有作壁上观的“无关论”、客串龙套的“副业论”和“见物不见人”的“形式论”等错误观点,要把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作为义不容辞、责不容推的主责主业,作为自身工作的当然组成部分,加强协作配合,同铁检一道共同担负起守护家乡青山绿水的法治责任。
二是协作方式要务实。各地要按照案件共办、力量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特点、人员结构、工作习惯等因素,因地制宜、灵活机动地选用符合本地实际的协作方式,实现最佳办案效果。有两种模式可供参考:一种是以鄂尔多斯为代表的“异地联合办案组”模式,由铁检院选派员额检察官担任组长,地方检察院选派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办案组,以在各自单位办公为主,必要时集中办案为辅,使设置在地方的“地铁协作办公室”有人在,有事做,便于同林草、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一种是以通辽为代表的“同地联合办案组”模式,由地方检察院直接派员到铁检院帮助工作、联组办案。不管黑猫白猫,能抓耗子就是好猫!协作模式不限以上两种,也不做统一要求,重在务实管用。鼓励各地自主创新,推动地铁双方紧密配合、分工协作,抓好“前后段”,演好“主配角”,奏好“协奏曲”。
三是协作责任要明确。铁检院选派的员额检察官作为办案组长,担负主体责任,从一开始就要对案件定性、问题症结、关键事实、核心证据进行全面把握,加强工作指导,随时跟进案件办理,决不能当“甩手掌柜”。协助工作的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要服从组长安排,全力以赴投入办案,该取证的取证,该调查的调查,让办案组成为一个机动高效、规范运行的坚强团队。地方检察院要对派出的办案辅助人员一视同仁,不能因为协助铁检工作,就在考核上区别对待。
四是协作行动要迅速。毁林毁草行为增量虽得到有效遏制,但存量依然不少,很多案件已经或者即将进入检察环节。工作不等人,时间很紧迫。各地也要立即行动,昼夜兼程,确保思想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以攻坚拔寨的力度,打好毁林毁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