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我市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艳丽出席活动仪式,市检察院作为普法成员单位组织检察干警参加了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展开,检察干警们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宣传。
“宪法是什么?宪法规定了我们每个公民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关系?”针对大家的提问,干警们送上各色法律宣传“大餐”,解答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路过的行人纷纷驻足于“摊位”前,领取宪法宣传手册、民法典相关书籍。活动现场气氛火热,人气十足。
市检察院将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有效开展宪法法律的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做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和生活方式,为建设法治乌兰察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