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院关于“强化派驻检察监督、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部署和要求,推动看守所监管执法和派驻检察监督规范化、法治化。3月17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对丰镇市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巡回检察组组长狄冠韬一行在丰镇市看守所召开动员部署会,丰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俊宏,丰镇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滨,看守所领导班子成员参会。
会上,检察组宣读了会议流程和巡回检察方案,丰镇市看守所向检察组汇报了工作情况。李俊宏副局长表示,巡回检察对看守所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工作提升机遇,按照检察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主动强化工作对接,牢固树立担当意识,着力配合看守所巡回检察,全面提高监管质效。
狄冠韬同志提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回检察的重要意义,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二要强化制度落实,认真贯彻对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三要做好衔接配合,为巡回检察工作提供保障,正确把握法律监督的角色定位,打造双赢共赢的工作格局。
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是对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下一步,丰镇市检察院将根据巡回检察组提出的问题,逐项梳理、汇总,及时整改,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维护监管场所秩序、保障司法公正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