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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公共利益保护合力,化德县检察院采取邀请相关行政单位、“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的方式,坚持做到检察建议“件件有落实,件件有效果”,以刚性监督促进社会治理。
今年,化德县检察院在监督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消”字号产品专项检查中发现,县内个别药店存在销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违法情形。经化德县检察院立案后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加强日常监管,对辖区内药店开展集中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单位积极履行监管职能,消除违法情形,规范药店合法经营。
12月28日下午,化德县检察院组织人员对该案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察官和行政执法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对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整改情况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达到整改要求等问题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强化和提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工作实效,切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后半篇”文章,合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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