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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
时间:2024-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
——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职能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


在辽东湾,23头斑海豹历经检察机关和多部门“诉救协同”及时救护之后辗转回家;在青藏高原,青海省检察机关强化野牦牛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持续开展;从万峰湖到长江,跨区域大江大河大湖沿线执法司法联动守护碧波万顷;城市光污染、大气污染等新型环境污染问题进入检察公益诉讼视野……


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完善公益诉讼,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职能,在探索更好处理人与自然这个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中,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和实践。


着力解决跨区域

重大生态环境问题


多年来,万峰湖流域养殖污染问题一直困扰着沿湖老百姓,也曾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列为重点问题,但因为三省五县(区)执法不统一,长期以来没能从根源上得到解决。

2022年9月22日,部分媒体记者和检察官一起巡湖,查看治理之后的万峰湖水质状况。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具有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域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特征。如何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在大江大河大湖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联合执法司法方面联动不足,跨区域案件处理难、溯源难、周期长。对检察机关来说,协调解决跨区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是办案中面临的一大难题。

鉴于单靠地方检察机关办案无法解决流域性问题,最高检选择迎难而上,直接立案,不仅养殖污染问题得到解决,生态渔业也正在兴起。这是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

在此之后,最高检还直接立案办理了南四湖流域生态受损专案、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等。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院分组参与专案办理,对长江流域港口码头进行调查走访,有效推动完善长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健全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监管流程、优化收费项目和价格、规范船舶建造修理拆解,促进多部门协同、全流域联动治理。

与此同时,地方检察机关也开始区域协作联动,充分发挥流域内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的优势。青海省检察院同西藏自治区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建立青藏高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助推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检察机关明确跨区域检察协同和大清河流域治理的工作目标,建立了线索移送、协作调查等机制,构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大协同格局。

积极履职依法追究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在办案中,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民法典,落实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引领树立了“恶意破坏环境当受重罚”的理念。在2023年6月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中,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就某新材料公司篡改环境监测设备数据的情况,监督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对某新材料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促进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该公司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92万元,投资不少于291万元用于实施三个替代性修复项目。

此类案件的办理,引导涉案企业采取替代性修复方式,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经济发展中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

2023年8月10日,青海省检察院、三江源地区检察院组成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组,与玛沁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该县阿尼玛卿地区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资料图片)

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特点,检察机关采取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异地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督促做好生态修复工作。裸鲤俗称湟鱼,全身几乎无一鳞片,是青藏高原特有的水生动物,被当地人誉为水中“精灵”,同时也是濒危物种之一。青海检察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中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生态,探索推动形成“低成本、高效益、多样化”公益诉讼定损索赔机制。

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在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2023年6月11日,最高检围绕“行政检察助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主题,发布了一批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据介绍,在这批典型案例的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聚焦未履行矿山恢复治理责任、违法排污、非法占用毁坏林地、闲置土地及收储土地管理不规范等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保护中的难题,依法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其中河南检察机关办理的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水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办案人员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一方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防止企业因承担不合理罚款而陷入经营困境;另一方面督促污水处理企业严格履行相关责任,依法承担超标排放的法律后果,实现保护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民生民利的有机统一。

向大数据借力

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我只能当‘老赖’了,所有非法所得都用于大结屿码头围填海项目上了。”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中,当事人的一句话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从这条线索出发,检察机关梳理出了一批非法占用海岸线的线索。但是面对绵长的海岸线以及严峻的违法形势,仅靠检察官人工发现远远不够。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探索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监督模型,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数据、政务数据等,批量发现跨区域非法占用海岸线违法行为,以及行政机关违法履职或不作为的法律监督问题线索,做大做强法律监督“数据池”。在福建省检察院授权下,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发起建立福建检察机关守护海岸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并建立以平潭综合实验区为中心,辐射其他沿海6地市的涉海洋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

运用大数据筛查、比对和碰撞,各类信息之间有了交集和串联,问题线索就能清晰显露出来。数字检察在越来越多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高检办理的南四湖专案中,专案组走访梳理了237条线索,有84条重要线索与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快速排查出的线索高度印证。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更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自觉有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以法治的力量调动各方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要求,朝着环境美、百姓富,实现绿色发展的目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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