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5月,集宁区检察院在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行动时发现,辖区某村村民擅自在耕地上种树、建房、修建羊圈,存在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对此,检察人员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主动与检察机关从执法主体、执行方式等方面开展深入沟通,最终确立了依法限期拆除、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耕地管护体系的整改方式。日前,集宁区检察院邀请集宁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该案办理成效进行回头看,发现耕地中违法建筑已被拆除,树木已被清理,耕地“非粮化”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
同时,为有效保护集宁区林地草地植被和生态环境,集宁区检察院对在禁牧休牧期违反规定随意放牧行为开展了排查,并督促乡镇对辖区内违法放牧行为进行有效治理。此外,还加强了对禁牧休牧的宣传教育,显著提升群众保护林地、草地的意识和自觉性,确保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见行见效。当前,乡镇已制定“日常巡查+重点时段巡查”、“定点值守+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巡查,有效遏制了违规放牧现象,维护了草地林地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为深入推进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集宁区检察院立足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保护,以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等为重点,聚焦城乡结合、林地草地、行政交界等区域,通过无人机、实地踏查等方式发现在林地、草地等区域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份,目前为止已督促清运固体废物约29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