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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蒙芽·晨曦未检丨强化欺凌防治业务培训 力促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实操落地
时间:2026-10-15  作者:  新闻来源:集宁区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及教育部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与法治副校长履职作用,切实提升辖区学生欺凌识别、调查、认定与处置规范化水平,近日,集宁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开展学生欺凌的认定、处置与预防专题培训,面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书记、校(园)长、分管安全副校(园)长、安全主任开展业务授课,重点围绕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组建、流程实操、认定标准、分级处置、证据规范开展实务讲解,推动学校把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从制度文本转化为实战处置力量。
培训结合真实典型案例,厘清学生欺凌法律定义与构成要件。重点聚焦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全流程实操,对委员会组建、受理、调查、认定、处置、时限、归档等关键环节逐项拆解教学;规范委员会人员组建,严格落实四步流程,压实处置时限与档案台账管理。
下一步,集宁区检察院将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依托法治副校长履职,持续督促辖区各学校规范建好、用好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推动欺凌事件处置流程标准化;强化检教联动,对重大、疑难的疑似欺凌事件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推动构建“早发现、严认定、规范处置、有效预防”的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格局,筑牢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保护防线。

来源:集宁区检察院

编辑:黄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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