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集宁区检察院深入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护蒙芽”品牌建设部署,以本院“集检护苗”专项行动为抓手,紧扣“3+7”未检工作体系中托管机构交通安全风险排查专项任务,持续筑牢未成年人出行安全防线。近日,集宁区检察院联合集宁区交管大队,对辖区托管机构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本次排查聚焦托管机构接送学生车辆突出风险,重点核查接送车辆是否存在超员、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检察人员、民警实地走访辖区托管机构,仔细核对接送车辆信息、驾驶人资质,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现场查验车辆核载情况,向托管机构负责人、驾驶员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明确托管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机构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坚决杜绝超员载客、无证驾驶等危险行为,严防“黑校车”、违规接送学生问题发生。
排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同步向托管机构负责人、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普法,细致讲解超员、无证驾驶行为的巨大安全隐患以及相应法律后果,引导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同时督促托管机构建立接送台账,常态化做好车辆、驾驶人自查,完善接送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防范涉未成年人交通安全事故。
下一步,集宁区检察院将持续依托“3+7”未检工作七大专项行动,深化“检警联动”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托管机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跟进督促整改,用好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推动相关部门压实监管责任,持续净化未成年人出行环境,以能动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平安出行。
来源:集宁区检察院
编辑:黄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