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为一起道路侵权案件的救助申请人梁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这个因案致贫的家庭因此重燃了生活的希望。梁某某家属向检察机关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让寒冷的冬日充满温暖。
申请人梁某某因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二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二处,四子王旗法院判决被告依法对其进行赔偿,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梁某某是农村家庭,收入微薄,事故发生导致其瘫痪,一直住院治疗,不久前梁某某丈夫因病去世,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日常接访中发现该案件线索,第一时间移送有管辖权的四子王旗检察院开启救助程序,考虑到申请人的家庭困境,四子王旗检察院提请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动救助,两级院紧密合作,迅速核查,最终认定梁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共同对其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联动履职,协同发力,最大限度缓解申请人燃眉之急,让这个困境中的家庭感受到检察温度,实现救助实效最大化。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民生工程”,两级联动机制打破了地区和层级限制,凝聚合力,提升质效,实现“1+1>2”的效果,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近年来,乌兰察布检察机关始终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办案全过程,延伸救助触角、优化救助流程、拓宽救助渠道,近三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03件,为461人发放救助金,帮助一批因案致贫群众渡过难关。在今后工作中,乌兰察布检察机关将积极构建多元救助格局,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作,打出救助“组合拳”。通过沟通协作、线索双向移送以及联合回访等措施,在提供司法救助的同时,结合民政救助、心理辅导等多种救助手段,汇聚社会各界力量,让救助更具实效、更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