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与铁路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立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持续丰富协作内容、拓宽协作领域,不断提升协同联动水平。推动双方深度融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聚焦辖区内铁路沿线及相关重点生态区域的保护需求,强化司法协同发力,共同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司法保障力度,聚焦农资安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土地经营权流转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法律监督行动。常态化组织“法治宣传进田间地头”活动,精准对接乡村群众法治需求,提升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定期开展涉农领域走访调研,与涉农经营主体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希望检察机关聚焦医疗领域治理需求,在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恶意投诉等方面主动发力,为医疗机构和相关主体提供专业法律帮助。同时,重点关注基层医疗人才的合法权益保护,通过强化法律监督、健全维权保障机制等方式,为基层医疗人才安心执业保驾护航,助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希望检察机关持续紧盯食品安全这一民生重点,从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协同管理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推动食品安全治理关口前移。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的司法保护体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源头防控和过程监管,切实守护群众的“舌尖安全”。
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过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的执法司法重点环节,强化监督实效,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为人大代表,我一直持续关注检察机关的工作推进。过去一年里,无论是守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保障千家万户民生福祉,还是呵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检察机关都始终把责任稳稳扛在肩上、扎实落到实处。明显能感受到,检察机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精准度显著提升,有效推动了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检察工作也越来越接地气、越来越暖民心。
希望检察机关持续聚焦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一是重点关注农村养老、农资质量等民生关键领域,进一步加大对涉农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村群众和涉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多开展更接地气的法治宣传宣讲活动,结合乡村实际普及法律知识,着力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让更多基层群众了解、支持检察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领域的检察服务力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的务实作风让我印象深刻。在市域内河道治理、长城等文化遗产保护等关键领域,检察机关主动牵头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打实解决了一批影响地方发展的突出问题;同时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创新传播形式,让法治观念真正走进城乡千家万户,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检察机关的初心使命。
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案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筑牢安全防线;同时扎实推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检察人员(包括检察长)主动担任各旗县市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常态化走进校园开展沉浸式法治宣讲;线上精心打造“小小说法员”等特色普法微课堂品牌,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为全市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全力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在跨区域协作方面,检察机关积极牵头构建跨省、跨盟市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统筹全市检察力量精准对接困境群众需求,帮助多个旗县市区的困难家庭渡过难关,这种“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让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提升。在守护地方特色产业方面,检察机关的工作同样值得点赞。针对丰镇月饼、乌兰察布马铃薯、草原牛羊肉等市域特色产业面临的问题,统筹开展专项监督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违法行为,为全市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司法屏障。
未来,我希望检察机关能持续保持为民办事的好势头,始终聚焦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紧盯未成年人保护、养老诈骗治理、农资安全、生态环保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用坚实的法治力量守护群众安宁。同时,希望普法宣传能更接“地气”,多结合当地方言土话、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讲解法律知识,让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深入人心,真正让法治观念融入日常生产生活,把法治环境建设得更加优良,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