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内控意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7月15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2026年内部控制委员会会议,会议由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内部控制委员会主任郭文秀主持,内部控制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讲解了《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和《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版)》的修订情况。内部控制委员会各成员对内部控制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郭文秀检察长提出,要狠抓制度落地见效,全面夯实内部控制管理根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院已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当前核心任务是推动制度落地见效,真正让内控体系成为排查风险隐患的“显微镜”“放大镜”,规范内部管理的“硬标尺”“铁规矩”。一方面要压实责任,各部门需严格履行内部控制主体责任,全体人员要明晰自身岗位职责,严守制度规范,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要强化日常监督管控,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凝聚多方监督合力,及时发现、整改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内控根基。
来源:市院计划财务装备局
作者:王鸿云
编辑:黄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