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白振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6-09-18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  【字号: | |

日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白振英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振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白振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

编辑:黄菲燕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3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 考试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的公示
·关于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双先” 评选表彰活动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双先”表彰活动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对2023年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 考试聘用制书记员递补人员的公示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采购业务公告
法律法规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驻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474-8327558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