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等内容,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谈认识、谈打算、谈心得、谈体会。
党组书记赵国华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从党的思想、理论和政治建设上,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把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示范引领作用,做到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落实,继而引导全体检察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投入到学习之中,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要通过中心组集体学、党支部专题学、个人研讨交流学以及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党章修正案等重要文件。自觉在党的检察事业新征程上牢记、践行“三个务必”,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六个必须坚持”为指引,更加自觉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领悟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路径,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也是继去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后,又一次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也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持续加强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重要认识,确保检察工作在党的领导下正确开展。要持续加强服务大局能力,持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彰显法治力度和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对应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抓好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会议指出,要狠抓落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深入学习领会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思想内涵,以“质量建设年”为载体,扎实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牢记“国之大者”,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找准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用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继续守护绿水青山。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依法惩治各类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犯罪,依法履职办好涉疫案件,依法惩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继续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检察、支持起诉等工作,聚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文字】刘雁冰、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