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
(1)依法向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接受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研究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2)对叛国、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3)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权利实施的依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4)对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6)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8)对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9)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并领导全市全市两级检察院的举报工作。
(10)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指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
(11)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2)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工资;协调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1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
(14)规划和指导全市两级检察院财务装备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为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
(一)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18个,分别为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干部部、宣教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党委、司法警察支队,另设检务服务保障中心。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数共计125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07个、事业编制18个。实有干警115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98名,事业编制17名。
(二)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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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我院收入预算3794.75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收入增加111.95万元,增长3.04%,增长主要是由于2025年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长。
支出预算3794.7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长111.95万元,增长3.04%,增长主要是由于2026年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长。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762,上年结转32.75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79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3万元,占比77.29 %;项目支出861.75万元,占比22.71%。
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办案业务开支和业务装备配备”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79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94.7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11.95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 一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和上年支出结转增加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年初预算3189.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78.0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用于办案业务费用的开支、业务装备的购置。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2331.87万元,比上年增加62.39万元,变动原因:2026年度我院人员经费增加。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696.5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5.58万元,变动原因:本年度网络运维支出由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划分到其他检察支出。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51.2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1.22万元,变动原因:本年度网络运维支出由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划分到其他检察支出。
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11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变动原因:与上年一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266.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49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人才引进费用、干警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
年初预算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万元,增长原因,上年年初未批复选调生经济补助。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175.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3万元,增长6.27%,变动原因:养老基数调增。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87.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6万元,增长6.27%,变动原因:职业年金基数调增。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年初预算126.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9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干警的医疗保险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82.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7万元,增长5.74%,变动原因医疗基数调整增。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44.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万元,增长5.87%,变动原因医疗基数调整增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211.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我院机关干警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11.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5万元,增长3.68%。变动原因:公积金基数调增。
四、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
本支出预算293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98.61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经费334.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 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鸟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我院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鸟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0.6万元,比上年减少7.62万元,下降11.1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等。
2.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相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19.6万元,比上年减少7.62万元,增减少27.99%,变动原因:我院2026年公车购置费下降。
八、 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 预算总金额861.76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82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2.7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6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4.38万元,比上年减少2.64万元,下降0.78%。主要原因:2026年我院人员编制数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5.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末,我院国有资产4621.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22.54万元,(房屋土地面积8784.91平方米,1772.49万元);公务用车10辆,共计261.93万元(其中:机要应急车辆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
四、2026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公开绩效目标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敏 联系电话:0474-8327211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表1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