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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护湿地文脉 同守生态家园——兴和县检察院与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兴和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
时间:2026-02-06  作者:  新闻来源:兴和县检察院  【字号: | |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不仅是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的生态基石,更是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天然乐园。为深入践行“湿地与传统知识,致敬文化遗产”主题,2026年1月30日,兴和县检察院与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兴和县公安局立足职能互补,联合开展世界湿地日专项宣传活动,共同筑牢湿地生态、野生动物保护屏障,同时致敬蕴藏在自然中的传统知识与文化遗产。




活动现场,检察院、林草局、公安局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袋、宣传手册及实用的小礼品,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公益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非法侵占湿地、捕猎交易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重点介绍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诉讼受案范围、线索举报途径,以及公安、林草部门的监管与执法职责,引导群众自觉传承生态保护理念,主动抵制破坏生态环境和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积极参与到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的工作中来。


此次三部门联合宣传,一方面提升了群众对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意识,一方面与多部门进一步建立线索互通、案件协同的治理体系。下一步,三部门将持续深化协作,以三方合力共同守护湿地生态安全,守护野生动物家园。




编辑:黄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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