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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效能,兴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兴和县水利局河长办开展春季巡河行动,共护辖区水生态环境。
此次春季巡河行动先后前往七家营水库、银子河两处重点水域开展实地巡查,采取“沿岸徒步+重点区域踏查+无人机航拍”相结合的方式,对水库库区管理、河道水域行洪是否通畅、是否存在倾倒垃圾、非法采砂等重点问题开展巡查。巡河过程中,双方就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达成共识: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构建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推动联合执法的常态开展,实现联合处置、闭环整改。
下一步,双方将继续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行政执法力度,紧盯河湖管理突出问题,深化联动履职,以法治力量守护碧水安澜,持续巩固提升辖区河湖生态环境质量。
来源:兴和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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