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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院联动聚合力 协同共治护碧水
时间:2026-11-05  作者:  新闻来源:察右前旗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黄旗海畔,山水相依。察哈尔右翼前旗、集宁区、丰镇市、卓资县地缘相接、山水相连,同为黄旗海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肩负着守护黄旗海一湖清水的重要使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工作部署和《内蒙古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实施意见》,11月2日,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卓资县人民检察院、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同举行《关于建立黄旗海流域跨区域生态检察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签订仪式,为共同保护黄旗海流域及铁路沿线生态环境,开展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活动伊始,全体检察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乌兰察布市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工作要求,充分认识黄旗海跨区域封闭内陆湖泊的生态价值,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学习结束后,与会人员集中观看由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制作的生态检察工作宣传片。宣传片系统展示了该院近年来在黄旗海湿地保护、流域生态修复、公益诉讼履职等方面的工作举措与实践成效,直观呈现属地生态检察履职亮点,为各协作单位互学互鉴、对标提升提供了借鉴参考。
座谈交流环节,参会人员分别介绍了本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经验,重点就黄旗海生态保护检察工作交换意见,凝聚共识,并就协作意见的实施背景、协作目标、协作范围、协作内容等方面进行充分交流,之后各院正式签署了《意见》。
最后,与会检察人员共同前往黄旗海自然保护区智慧化监管中心参观学习。通过实景观摩、现场讲解,全面掌握黄旗海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异常预警、闭环管控等智慧管护流程,深入了解保护区在湿地修复、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工作举措,学习借鉴以数字化手段赋能黄旗海生态保护的经验做法,并结合跨区域检察协作需求,就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巡湖等工作开展交流。
该《意见》的制定,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乌兰察布考察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的重要抓手。下一步,五家检察机关将以本次《意见》的签订为契机,持续深化跨区域生态协作,抓实机制落地见效,积极探索生态治理创新举措,系统梳理总结典型案例,着力打造黄旗海生态检察特色工作品牌,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黄旗海流域生态发展,持续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察右前旗检察院

编辑:黄菲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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